海口被列入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名单

18.07.2017  08:46

  本报海口7月17日讯 (记者叶媛媛)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保定等38个城市列为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继三亚首个试点城市和福州等19个第二批试点城市后,全国38个城市被列为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海口榜上有名。

  《通知》明确规定了6方面试点工作任务:一是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新方法;二是探索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三是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四是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五是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六是研究形成“城市双修”成效的评价标准。

  海口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将以此为契机,对照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城市双修”试点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的生态宜居性和可持续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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