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职校学生到酒店打工 偷客人数千元购买iphone6

19.06.2015  00:27

      原标题:海口职校学生到酒店打工 偷客人数千元购买iphone6

      海口某职业学院学生谭某在酒店打工时,见财起意,偷走酒店客人数千元,用赃款购买了一部iPhone6手机。6月18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谭某,男,1991年8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县人,汉族,专科文化,海南某职业学院学生,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某小区,暂住海口市海南某职业学院宿舍。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谭某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某酒店打扫一客房时无意中将被害人高某放在梳妆台前凳子上的双肩背包碰掉到地上,谭某捡起背包时看到内置一个手抓包,其便随手从手抓包内盗走38张面额100元的人民币、2张面额1000元的港币和1张面额100元的美元,随即离开房间。次日,谭某将港币及美元拿到中国银行兑换成人民币2123.2元,并用上述赃款购买了1部iPhone6手机。案发后,谭某所在单位已向高某全额垫付了被盗款项。

      2014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经调查监控录像及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将被告人谭某抓获。破案后,公安机关缴获全部赃款5923.2元。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现金人民币3800元、港币2000元及美金1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盗现金已被全部追回,对谭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扣押在案的赃款5923.2元,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