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海口秘蜜·女子写真摄影再被投诉

05.05.2022  17:41

 

  近日,海口市民陈女士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投诉爆料称,自己在抖音平台看到海口秘蜜·女子写真摄影发布的一个拍摄优惠活动后,被吸引前往摄影楼了解,未曾想到,此举却让自己迈进了商家的“圈套”。

  又是“换汤不换药的套路”

  据陈女士回忆,其到店了解298元套餐时,却被销售人员推销其他高价位套餐,但都坚决拒绝。“工作人员跟我说,298元套餐只能在体验区选服装,但我在抖音上看到的视频却没有说。工作人员还说,既然想要来店里拍写真,肯定也是想拍好看的照片,如果是拍这个(298元套餐)的话,就只能选这里面(体验区)的一些服装,不是很好看。”

  陈女士向记者展示了海口秘蜜·女子写真摄影在抖音上的宣传视频。记者注意到,视频页面写道:海口4月网红写真298元就可拍两套【服装+妆容+相册】一价全包。没有写明298元套餐的服装仅限体验区选择。

  陈女士表示,起初因觉得体验区的服装少,便提出不拍了。“这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给我指定一套VIP服装进行拍摄,且能拍摄花絮,我觉得还挺划得来,便签订了298元套餐合同。”陈女士说道。

  原以为签完合同就可以拍摄了,没想到却被告知298元套餐没有底片。陈女士说:“签完合同后,工作人员才跟我说298元套餐是没有底片的,而后一名类似经理的人,便过来跟我推销1000元套餐,并表示可以给我优惠,只要升级到1000元套餐,就可以拍摄店内任意服装,且1000元套餐有底片。还说道‘你过来拍照片,肯定也想要发微博什么的,拍1000元套餐会很划算。’”

  陈女士表示,在该名经理的各种推销下,自己最终签订了两份合同。“我当时只支付了298元,说剩下702元后面再付。”陈女士告诉记者,回家后,自己刷到该店的负面新闻,觉得自己被引导消费,因此向销售人员表示自己想要退掉订单。销售人员却回复,退订单需要扣取70%的费用。“就是要扣我700多块钱,除了已经付的298元,我还需要支付422元。”针对此事,陈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认为海口秘蜜·女子写真摄影存在虚假宣传。

  陈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1000元订单退款扣费明细,其中人员成本为617元,物料成本103元。

  负责人同意退款 但拒绝正面回应问题

  陈女士并未进行拍摄,这所谓的人员成本和物料成本从何而扣?针对陈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于4月22日前往海口秘蜜·女子写真摄影了解情况。

  当记者表明来意,海口秘蜜·女子写真摄影的店长表示拒绝回复记者问题,同时向记者要陈女士的姓名及电话进行订单查询,看店内是否有陈女士的订单。在等待查询过程中,店长以不想与记者说话为由拒绝任何回应。等待约40分钟后,工作人员告知该店长陈女士确实在店内有订单,随后店长表示可以退款。“让她把收据拿过来,就可以退。”当记者问及此前陈女士要求退款时,为何店内拒绝并表示退款将扣取70%的费用?店长则拒绝回答。

  随后,记者将同意退款的消息告知给陈女士,很快陈女士便带着收据单来到店内。退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店长表示退款将于当日18时前退回到陈女士的账户。当日18时前,陈女士致电记者,海口秘蜜·女子写真摄影仅退回了12元新品体验报名费,298元押金未退还。4月24日,陈女士致电记者,298元已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退还。

  律师:未拍摄前要求退钱、解除合同,予法有据

  生活中如遇到类似情况,市民是否可以要求退款?国际旅游岛商报法律顾问京师(海口)律所江雯律师团队律师陈文海介绍,《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消费者与商家形成的拍摄、制作照片的关系法律性质上属于承揽合同,定作人即消费者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当然,此种情况任意解除权的行使也是有三大限制:第一,必须告知商家要解除合同;第二,要在承揽合同已经完成之前告知商家;第三,解除行为给商家造成损失的话,也必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陈律师介绍:“本案中,市民陈女士与商家在前往商家了解写真套餐当日,先后签订了两份拍摄合同,共计1000元,并于当日支付了298元部分款项。最后陈女士觉得不划算,在未开始拍摄前要求退钱,解除合同,是予法有据的。当然也需要考虑该解除行为如果给商家造成损失的话,需赔偿相应损失。”

  陈律师表示,双方虽然签订了合同,约定了商家在合同签订之后就合同产生的各项费用应由陈女士承担,此外商家还出具了退款扣费明细表。但是这并不代表商家实际真实产生了该些损失,可以因此单方确定损失。陈女士可以要求退款,同时需结合商家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真实、合理的损失确定退款的差价。商家也需举证证明其损失真实存在,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结果。因此,陈女士和商家签订了共计1000元的拍摄合同,在商家未提供拍摄成果时,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同时也因其仅支付298元,所以双方应在除去商家存在实际合理的损失后(若有),将陈女士的已付款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