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私宅报建期限再延一年 有效期至明年4月

10.10.2014  19:03

      原标题:海口私宅报建期限再延一年 有效期至明年4月

      记者从海口市规划局获悉,海口市颁布的《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于2014年4月10日再次到期,海口市于近日出台规定,将主城区私宅报建期限延长至2015年4月10日。

      据了解,2012年4月10日,海口市颁布了《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有效地引导和规范了海口市私人住宅的有序建设,满足了合法土地者的建设需求,减少了私宅违法建设的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市民熟悉私宅规划报建程序,前往职能部门申请私宅报建,并在通过审批的规划项目中占有一定比例。

      为切实解决主城区部分居(村)民的住宅建设问题,改善居(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继该规定于2013年首次到期并延长一年后,海口市政府决定今年将该规定再次延长,有效期自2014年4月11日起延长至2015年4月10日。□记者刘江浩通讯员梁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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