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破获微信招嫖团伙:"外围女"拍万元写真

01.12.2015  15:56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1月30日电(记者吉羽)11月30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了解到,近日,海口龙华警方捣毁一个利用微信招嫖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名,失足妇女4名,收缴发布招嫖信息手机2部,查获微信转账信息十几条(金额约10多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今年下半年,海口龙华警方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在海口各大高档宾馆附近有人利用微信招嫖。接到报案后,海口龙华警方治安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缜密侦查,一个“阿豪”的微信号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

  该微信号里面充斥着大量外观艳丽的美女照片和隐晦挑逗性的文字。为了进一步了解该微信号的情况,专案组民警实时对该微信号的内容进行了监控和分析。没过多久,一名叫“阿豪”的嫌疑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通过与该名嫌疑人的接触,民警发现,这是一个活跃于海口各大宾馆酒店并利用微信招揽客人的卖淫犯罪团伙。

  据了解,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隐蔽性极强,有人专门发布招嫖信息,有人负责联系“客源”,有人负责联系“货源”,团伙成员相互之间单线联系。团伙发布的招嫖信息中经常出现“外围女”这一字眼,所谓“外围女”就是一群平时经常入住高档酒店,没有固定场所工作,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卖淫活动的失足妇女。

  11月28日,专案组基本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结构和活动轨迹,决定实施收网。当天下午,专案组在海口某大酒店1117房、1023房将该团伙主要成员付某、陈某琴和其他“外围女”抓获。

  经审讯,付某(男,30岁,重庆人,绰号“阿豪”)、陈某琴(女,35岁,重庆人)等人交代了利用微信平台组织卖淫活动的犯罪事实。据付某交代,他从2012年起,利用自己在海口各类服务场所上班的机会,掌握了大量的客户资料和失足妇女的信息。2015年,出于利益的趋使,付某等人利用微信平台成立了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卖淫犯罪团伙,之后,陈某琴也加入该团伙。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以来,付某等团伙成员要求“外围女”在影楼拍摄一些裸露、性感的相片来包装掩饰身份,这些失足妇女甚至花万元来拍此类照片。付某等人则用“阿豪”等微信号将这些相片发布到朋友圈,并标明该“外围女”的身高、胸围、臀围、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供“招嫖”客户挑选。客户选中某“外围女”后,该团伙成员便和客户在微信上谈好价钱,将“外围女”的入住酒店及房间号发给客户。

  客户与“外围女”完成性交易后,客户多通过微信转账付嫖资,“外围女”会将收到的嫖资按提成比例以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付某等人。“外围女”每次卖淫的交易价格为15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每次给付某等人提成500元至800元人民币不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陈某琴2人已被海口龙华警方刑事拘留,贺某萍(女,27岁,四川人)等3名“外围女”已被海口龙华警方治安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