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捡银行卡试对密码取款 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14.11.2014  10:23

  海口男子吴某无意间拾得一张银行卡,后持该卡在ATM机上盗取了人民币6400元。日前,琼山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8月22日10时35分许,吴某在海口琼山区海府路汽车东站对面某银行ATM机处拾得被害人吴某甲遗失的银行卡一张。

  随后,吴某试对密码后,在该ATM机处取现100元,后又到海口市琼山区米铺一横路某银行ATM机处用该卡再次取现6300元。

  9月1日,海口市公安局国兴派出所传唤吴某到案,并从其身上缴获该银行卡及冒领人民币6400元。

  破案后,该银行卡及人民币6400元已发还吴某甲。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梁振文通讯员唐彩荣黄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