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整治升级:骑车不戴头盔将被罚40元

24.03.2016  09:37

  开车的朋友都知道,驾驶机动车,一个最基本的安全规范就是得系上安全带,但是,您知道吗,其实,除了机动车,对于那些骑电动车出行的朋友们来说,同样也有一项最基本的安全规范,那就是佩戴安全头盔,最近,海口市交警部门向广大电动车驾驶人重申,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将被罚款40元。

  记者分别走访了海口市彩虹天桥、龙昆南大转盘、滨海大道等交通执勤点,统计了来往的近千辆电动车发现,包括驾驶员和乘客在内的,能戴安全头盔的人数仅为四分之一左右。

  民警介绍,安全头盔的基本性能就是当驾驶人或乘坐人在遭遇撞击时,吸收外力、保护头部。行驶中的电动车如果发生事故,不戴安全头盔,极易产生颅脑外伤甚至其他的人身伤害。

  此外,民警介绍,新修订的《海口市电动车自行管理办法》还增加了“乘坐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一项规定。违反了这项规定,驾驶人同样将被罚40元。上板子《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七项规定,乘坐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第三十七条第九项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