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环境空气质量全国第一 空气质量优良率98%

03.06.2015  1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口市环保局近日发布2014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记者了解到,在环保部公布的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中,海口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名列第一。与2013年相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明显提升,由2013年的93%提高到98%,提高了5个百分点。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

  2014年,全市环境空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国控断面、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总体良好。2014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0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一级优天数为266天,二级良天数为8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

  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年均浓度为1600个/立方厘米。

  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国控断面、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主要湖库和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2014年,龙塘水厂、永庄水库109项地表水源水质指标、秀英水厂39项地下水源水质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与2013年相比,全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全市河流南渡江干流、昌旺溪、三十六曲溪、铁炉溪、横沟河、演州河、演丰东河、演丰西河、白石溪、罗雅河 、鸭程溪等11条河流符合地表水Ⅲ标准。

  全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共12个,近岸海域各点位水质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达标率为100%。与2013年相比,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全年假日海滩海滨浴场水质均符合三级适宜游泳标准,其中最适宜游泳的一级天数29天,占7.9%。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100%。与2013年相比,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47.39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海口市环保局同时发布了2014年度海口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根据公告,2014年,海口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5.2156万吨,同比减少13.43%。其中处置量为1.191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0238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

  海口市产生量排名前5位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水产品废料、制糖蔗渣、工业污泥、边角废料、炉渣。2014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在前5位的企业为海口甲子糖厂、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占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 67.82%。

  海口市目前拥有污水处理厂7座,2014年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45032吨,污泥处置量45032吨,污泥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农用及生产有机肥料。

  2014年,海口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996吨,其中,综合利用量40吨,处置量5950吨,储存量为6吨。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9.9%。2014年,海口市医疗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035吨,集中处置量2035吨,全部焚烧处理,处置率为100%。

  2014年,海口市市区垃圾产生量为72.07万吨,清运到颜春岭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的有24.68万吨,清运到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焚烧处理的有47.3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