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23.08.2019  11:20

重点查处十二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对重点车辆进行检查。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摄影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海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今年以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严查农村面包车、短途客车、低速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自1月1日至8月21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多万起。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海南省交警总队的部署要求,海口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农村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特点,加强分析研判,以国省道、农村公路为重点路段,在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等农村地区设置整治卡点,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货车超载、违法载人,客运及公交客运车辆超员,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十二类重点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

据统计,自1月1日至8月21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共开展集中宣传劝导活动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人数5万余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多万起,其中机动车超速行驶6091起、逆向行驶6882起、无证驾驶273起、酒驾醉驾773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71起、不按规定让行184起,货车超载595起,客运及公交客运车辆超员7起,拖拉机违法载人11起,面包车超员7起。

此外,为持续扩大整治效果,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设卡整治的同时,依托执勤检查卡点,向农村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低速货车司机现场发放农村交通安全提示宣传单,进一步提高驾驶人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忽视,请广大驾驶人遵法行车、文明出行。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戴安全头盔。请广大市民拒绝乘坐未具备营运资格的客运车、面包车、农用车,确保交通出行安全。




海南交警8月查处6类交通违法1117起 “醉猫”被抓个现行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攻坚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70周年大庆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8月份,全省交警持续开展针对不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在普通国省道,共查处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6类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共计1117起,同比上升139.海南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