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3名“的哥”机场甩客被开除 五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服务工作

12.12.2015  13:17

   海口网12月12日消息 (记者林韦玮)近日,我市接连发生三起出租车驾驶员在美兰机场甩客的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对此,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分别对三位驾驶员所属的海南永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海口公交新月汽车有限公司、海南侨商出租车公司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企业对三名涉事驾驶员予以开除处理,同时将三人列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黑名单,五年内不得从事海口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工作。

  针对连日来接到的群众投诉,海口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了调查,发现12月7日晚上19时20分,乘客陆女士在美兰机场出租通道乘坐海口市公交新月公司车牌号为琼A40795的出租车前往桂林洋大学城,车辆刚开出通道,驾驶员王翔便向陆女士议价,遭拒后以换班为由甩客。随后,王翔再次返回通道拉客,被执法人员发现并查扣。

  12月8日下午15时25分,乘客卜女士在美兰机场出租通道,乘坐海口永利出租车公司车牌号为琼A48948的出租车,欲前往海口高铁火车东站。驾驶员曾鹏将车驶离出租车通道后,因议价不合将卜女士赶下车。卜女士随后步行至交通值班岗亭投诉。

  12月10日凌晨3时,乘客赫女士在美兰机场出租车通道,乘坐海南侨商出租车公司车牌号为琼A41839的出租车,准备前往灵山绿地城,司机李书锋当时议价但被执法人员制止。随后,车辆驾驶到机场外公路时,李书锋再次向赫女士议价,遭拒后将赫女士赶下车。赫女士随后步行至交通值班岗亭投诉。

  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双创”工作正进入迎接“创文”国检的关键时刻,运管处一再重申出租车驾驶员应文明驾驶、合法经营,严禁议价、拒载、甩客。以上三名驾驶员依旧顶风作案,给海口市出租车行业“双创”工作抹黑,有损国际旅游岛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海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分别给予对驾驶员管教不力的海南永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海口公交新月汽车有限公司、海南侨商出租车公司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责令相关企业对该三名驾驶员予以开除处理,没收当班驾驶员曾鹏、王翔、李书锋的《海口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并将此三人列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黑名单,五年内不得从事海口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