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2岁女孩乘“飞椅”摔伤 调查认定为意外受伤事件

18.10.2014  14:13

      新闻追踪《海口12岁女孩乘“飞椅”摔伤》

      调查认定为意外受伤事件

      游乐设施运营单位不及时报告

      本报10月8日09版相关报道

      属于意外受伤事件,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近日,海口市质监局关于12岁女孩玩“摇头飞椅”摔伤一事的调查结果已经出炉。经调查,海口市质监局认为这起事件中未有设备损坏、故障及人员违章操作等行为,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属于游客意外受伤事件。游乐场与游客双方协商后,游乐场同意承担受伤女孩住院治疗期间所有费用。

      女孩乘“飞椅”摔伤质监局介入

      2014年10月2日18时40分左右,在海口白沙门公园内的海口美兰航天嘉年华游乐场,12岁女孩小琦(化名)在没有家长陪伴下,与两名同学乘坐“摇头飞椅”游乐设施,当游戏结束设备下降,并在惯性作用下运行至最后一两圈时从座位上跌落,后脑部位受伤,经同学联系其家长,送到海口市人民医院救治。

      10月4日下午3点30分,游乐场负责人致电海口市质监局说明情况后,质监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经调查,“摇头飞椅”由武汉顺源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于2014年7月2日定期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工作人员张、陈两人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现场检查每日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基本完善,维修记录显示9月30日曾更换3个保险钩。

      由于游乐场内监控设备在台风期间损坏,质监局9月26日现场检查时责令整改仍未修复,无法取得现场监控资料。根据张姓工作人员等人的陈述,10月2日当天他负责操作设备,陈姓和另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场内检查,他们确认乘客在椅子上坐好,落下安全杆,挂好保险钩后才退场,并由张某开启电源。设备停止后他们入场替游客开启安全装置,但小琦未等及设备停稳就摔倒在靠近碰碰车项目的几个座位的侧下方,当时人多,他们没记住小琦坐的是哪个座位,但孩子身高150cm左右,推测应是安排坐在外圈的座位。

      现场检验检测设备未发现异常情况

      为确定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10月9日上午,海口市质监局委托省锅检所技术人员对“摇头飞椅”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并模拟事件发生经过。根据现场检验检测,设备未发现异常情况。

      通过模拟事件经过发现,座位上的安全杆由于重力作用自然下落,挡在乘客胸前,即使安全钩松脱,人从椅内掉落的可能性较小。考虑到小琦曾多次乘坐该设备,对设备装置较熟悉,现场初步判断,孩子是设备未停稳时解开保险钩,并抬起安全杆下来,由于惯性摔倒,并被后面继续运行的椅子击到后脑而受伤。

      游乐场同意承担伤者所有治疗费用

      海口市质监局调查后认为,该起事件中未有设备损坏、故障及人员违章操作等行为,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属于游客意外受伤事件。根据《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TSGZ0006-2009),特种设备事故指因特种设备本体或者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损坏、故障及因行为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事故。

      但作为游乐设施运营单位,游乐场工作人员在游客受伤后,不主动救护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也不及时向主管职能部门报告,暴露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应急处理不当,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海口市质监局已对其加强批评教育,责令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同时尽快修复监控设备,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根据双方目前协商,游乐场方面同意承担小琦住院治疗期间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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