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汇鑫市场、旺豪阳光超市等被查出不合格食品!

17.11.2020  20:29

  11月1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9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分别由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商户)销售。

  商报记者注意到,9批次不合格食品是大蓝花蟹、带子、花甲螺、黑芝麻、鸭子,涉及友谊阳光城负一楼旺豪阳光超市、汇鑫市场、新港农贸市场、椰海粮油交易市场、新埠农贸市场、大英农贸市场6超市(市场),分别由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李必芳水产品摊(2批次)、海口龙华李军副食摊、海口龙华川旺旺商行、海口美兰吴尾姑光鸡鸭摊、海口美兰李有洪光三鸟摊、海口美兰杨爱莲副食摊、海口美兰喜春副食店8家企业(商户)销售。

  据商报记者统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2号友谊阳光城负一楼旺豪阳光超市)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14的大蓝花蟹,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龙华李必芳水产品摊(海口市海垦路汇鑫市场内二楼)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13的带子,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龙华李必芳水产品摊(海口市海垦路汇鑫市场内二楼)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13的花甲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龙华李军副食摊(海口市龙华区新港农贸市场副食区)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06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龙华川旺旺商行(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73号椰海粮油交易市场南区19栋10号铺面)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07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美兰吴尾姑光鸡鸭摊(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农贸市场96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10的鸭子,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美兰李有洪光三鸟摊(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农贸市场内)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10的鸭子,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美兰杨爱莲副食摊(海口市大英农贸市场副食1号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04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海口美兰喜春副食店(海口市美兰区大英街大英农贸市场副食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9-14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同时,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毒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