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残保金征收困局 部分单位收不抵支无力承担

14.11.2014  10:22
海口残保金征收困局 部分单位收不抵支无力承担 -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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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仍面临诸多困难。

  海口网11月14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晶晶摄影报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政府性基金。海南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低于这个比例的,应按差额缴纳相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的征收是国家对残疾人就业扶助的基本保障前提,帮扶残疾人就业不仅仅是一项爱心工程,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据市残联不完全统计,海口市自1995年开始征收这项资金,多年来的征收缺口一直保持在80%左右,这使得海口各项残疾人就业扶助开展起来捉襟见肘,残疾人事业发展受到明显制约。

  助学金有限 残疾学子上学难

  今年以888分成绩考取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的海口学子梁弼中,是今年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在海南招收的惟一考生。得知这一好消息时,梁弼中身有残疾的父亲却为1万元的学费而一筹莫展。得知情况后,海口市残联按照《海南省奖励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规定,为梁家送去2500元奖学金。

  在海口,为保障残疾人能够接受到更好的教育,提升其毕业后的就业能力,市残联连续多年实施残保金“阳光助学”公益项目,对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按照博士生4000元、硕士生3000元、本科生2500元、专科生2000元的标准,实行入学或毕业一次性奖励。

  但据调查统计显示,201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305名,残疾人子女学生1217名,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39名,残疾人子女学生374名,按照省里统一标准,如果全部资助,需238万余元。由于资金有限,我市2013年仅有130名学生领取到助学金。

  “这些奖励都是一次性的,但事实上,即使得到资助,许多贫困残疾人家庭还是无力供子女上学,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要想顺利完成学业,大多数需要勤工俭学,或者依靠借贷。”去年考入海师的残疾人子女小陈目前正在金盘一家超市打工,他感叹,“如果政府能够在学习期间,每年定额、加大力度对特困的残疾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进行学费补助,那才会真的帮到我们。

  居家托养惠及重残人士 受益者不过十分之一

  40岁的吴淑文是一名智力二级残疾人,由于未婚,一直住在海甸岛揽海社区的父母家中。他几乎不说话,但脾气暴躁,为了防止他受伤或伤害到别人,家人只能寸步不离地照顾他。由于父母年老又长期缺乏劳动力,吴淑文一家的生活非常艰难。2013年,在人民街道办的帮助下,吴淑文申请到了“阳光家园”公益项目的支持。该项目对生活明显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人进行每年1800元的补助,缓解因残致贫的现状。

  “一年1800元,每个月是150元,在如今的消费条件下,这笔钱能带给残疾人家庭的帮助其实很有限。”人民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吴彤彦告诉记者,一些重度残疾人需要常年服药,而且离不开别人的照顾,这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双重压力,几乎所有重残人士的家庭都相对贫困,有的依靠低保生活,低收入导致他们不可能享受到规范的治疗和服务。

  据了解,仅在人民街道,满足“16至60岁、属于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人,生活明显不能自理,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标准的残疾人就有60人,但每年最多只有14个人可以获得这1800元的补助。不仅如此,以吴淑文为例,他在2013年享受到“阳光家园”的资助后,2014年便不能继续获得这笔资助了。这并不是因为他的病情减轻了,而是没有足够的资金可以进行分配,他必须把这个好处让给其他重残人士,让大家都有机会获得政府的关怀。

  从市残联了解到,2014年,我市拟资助900名重度残疾人。但是经筛查,全市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大约有2000多名,由于资金的限制,很大一部分残疾人没有得到资助,同时,一年1800元的补助也显得杯水车薪。目前我市居家托养平均每年仅能对600名左右的特困残疾人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也只在滨海新村社区开展示范服务。这个水平,相对于现阶段我市6000多名的智力、精神及肢体重度残疾人来说,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