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专项整治 | 一起污染环境案,促成 一部规范性文件出台 海口检察机关补上我省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漏洞”

24.06.2018  10:10

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几份检察建议书,促使了我省一部规范性文件出台。

 

今年2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中,发现一条公益诉讼线索:海口市秀英区永兴好益民生物安全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好益民处理中心)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实验动物尸体,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对此进行立案审查,深入调查,发现因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信息不畅,我省在实验动物废弃物处理方面普遍存在问题。通过向6家监管单位发检察建议书,最终促使我省出台了《关于依法加强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的通知》,弥补了我省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规定方面的空白。

 

发现监管漏洞

发出检察建议

 

经审查,好益民处理中心在未通过环评验收、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下,自2015年开始擅自处置实验动物尸体,累计达7.1809吨。其处理设备不具备自动、密闭、连续进料、自动清渣清灰等技术要求,所产生的废气恶臭难闻,且可能含有二恶英,废渣当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废油则进入工业生产,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承办检察官经过多次走访、深入调查,发现我省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方面普遍存在问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实验动物尸体的处置出口不畅,大量积压在实验室,最终流入非法处置场所。

 

经了解,科技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等6家单位对实验动物尸体处置负有监管职责。但这些部门存在相互之间信息沟通不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海口市检察院分别向省科技厅、省环保厅、海口市农业局等6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管力度,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建设规划,全面规范实验动物尸体和病死害畜禽的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动物尸体和病死害畜禽流入非法处置场所,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出台规范文件

形成监管合力

 

接到检察建议后,省环保厅和科技厅立即召开了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依法加强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经过海南省法制办备案,已经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弥补了我省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规定方面的空白。

 

同时,海口市农业局目前正在兴建一个市级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省环保厅正在推动筹建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上述两个工程项目若能按期建成,将满足海南省医疗废物和海口市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置需求。

 

海口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污染环境案件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首先,打通了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将过去实验动物尸体和病死害畜禽无害化管理上的九龙治水状态转变为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规范了海南省医疗废物和病死害畜禽等两个领域的无害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海南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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