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这招!海口查处超标电动车 多家电动车行关门停业

29.06.2015  10:50

      原标题:《超标车披〈目录〉“外衣”挂“蓝牌”》后续

      多部门联合查处超标电动车

      海口多家电动车行关门停业

      有经销商称店内九成车超标质监称《目录》退出机制将出台

      工商等部门联合对电动车市场突击检查,但令人想不到的是许多店铺已提前关门应对。南国都市报记者汪承贤摄

      南国都市报近日报道了海口市超标电动车居然是《海口市合格电动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车型,而且还挂着蓝牌的现象后,海口市公安、质监、工商部门随即行动起来。海口市许多电动车车行从6月15日消息见报当天开始就集体关门停业。这个奇怪的现象背后暗藏着怎样的玄机?

      一个电动车车行经营者透露的内情,也许能解答这个疑问。该销售商表示,自己销售的电动车都是《目录》内的车型,但九成以上都是超标车,不关门停业整顿就面临被查处。

      车商称店内九成车超标

      自本月15日起,海口市许多电动车车行开始关门停业,各车行为何宁愿不做生意停业如此多天,对海口市超标电动车的现状又有何看法?近日,南国都市报记者前往海口市质监局采访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陈鸿信,以及在海口市经销各品牌电动车的10多位相关负责人。

      陈鸿信介绍,海口市目前有40万辆上牌的电动车,还有10万辆没有上牌或黄牌的电动车,这50万辆电动车成为海口基层群众主要的交通工具。海口目前电动车发展出现了畸形现象,就是报道所称的销售《目录》内许多电动车是超标车。

      在采访过程中,某品牌电动车海口经销商坦诚,海口市电动车虽然有《目录》管理,但各车行送检的电动车是让厂家特别生产的样车,使用的电池也是重量很轻的锂电池,样车送检合格并进入《目录》后,则让厂家批量生产超标电动车,并进行销售。

      另一品牌电动车经销商表示,因为如果按海口市的电动车标准,没有哪个厂家能够批量生产,也没有消费者会购买此类电动车。样车使用的锂电池,只能续航20公里,试问有多少消费者愿意购买?而目前电动车行业中全部使用续航能力好的铅酸电池,其48V电池就有29公斤,60V电池就有38公斤,各品牌电池误差不会超过0.5公斤,只要使用铅酸电池,电动车的重量必然超标。

      采访过程中,一位电动车经销商很无奈地表示,车行铺面租金是2万元/月,他在海口有4个铺面,还有几十名工人需要开工资,每关门停业一天就损失4000多元。关门停业是无奈之举,因为车行内正在销售的电动车有九成以上是超标车,一开门营业,就面临着被查处。

      多位电动车经销商表示,海口市职能部门根据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来制定了《目录》,很多具体参数已经不符合现在电动车发展的需要,希望放宽电动车重量、轮胎宽度等方面,严抓车速、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等方面。他们表示,海口市各电动车商家目前基本上达成一致,要等此事有处理结果再开门营业。

      工商部门称执法成本高

      针对市场上存在众多超标电动车现象,南国都市报记者6月23日采访了海口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平时电动车市场由各辖区工商所进行属地化管理,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或市场巡查中,发现商家销售涉嫌超标电动车,主要执法依据还是查看其是否是《目录》内的车型,如果不是《目录》内车型则直接依法查处。

      市场上超标电动车如果是《目录》内的车型,这会给工商执法带来一定困难。工商所执法人员如果查处到《目录》内涉嫌超标的电动车,可以直接暂扣,但同时也要送质监部门监测,如果超标则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工商部门也可以对电动车商家进行抽检,但这已经超出工商所职权范围。根据工商总局规定的抽检办法,必须由省工商局制定抽检方案,海口市工商局来执行,而且抽检的样车必须同型号4辆。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商部门在查处超标电动车的执法过程,遇到最大的困难就是《目录》内的电动车涉嫌超标,必须要送检,而且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渠道,检测结果往往一个月后才拿到,每辆车监测还需要花费上千元的费用,执法成本的人力、物力花费甚大。

      质监将出台《目录》退出机制

      工商部门要依据《目录》来对电动车市场进行检查,交警要根据《目录》来给电动车上牌,由此可见《目录》的重要性。可车商通过让厂家特制样车来应对进入《目录》检查,这样的进入机制是否太容易了呢?

      针对质疑,海口市质监局标准化处负责人回应,电动车企业生产的各种型号电动车想要入《目录》,都要经过检测。车企首先要准备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电动自行车车型合格证等,以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海口市政务中心海口质监局办事窗口进行申请,窗口接受材料后会进行材料审查,然后进行受理,审批通过后将进行目录编制,最后进行发布。

      该负责人表示,合格电动自行车标准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制动性能及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该负责人还透露,海口市质检等部门正在研究《目录》退出机制,近期将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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