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11家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被处罚

30.12.2014  10:26

      原标题:海口食药监局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8家药店违规卖处方药各罚千元

      昨日,商报记者从海口食药监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段时间来,海口查出一批违法案件,包括无医生处方出售处方药、非法出售过期食品等。其中,8家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各被罚款1000元。

      11家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被罚

      12月12日,海口食药监局就部分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据海口食药监局副局长吴银华介绍,此次重点检查药品分类管理执行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处方药;药品购进渠道是否规范;是否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不能出具医师处方的,必须经过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充分咨询,问明既往用药,并做好详细记录以后销售。12月26日、29日,海口食药监局检查24家药店,其中11家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对此海口食药监局给予8家药店各罚款1000元,给予3家药店警告处罚。

      较小规模宰杀场所卫生条件差

      12月19日凌晨3时,海口食药监局联合海口市农业、商务、公安等部门,共检查禽类宰杀场所34个,对家禽脱毛用途的蜡品抽样送检9份。

      据现场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经营者使用“双泉”、“好用尔”、“红头船”牌家禽专用脱毛蜡,现场检查未发现经营主体使用沥青或标有“工业石蜡”、“工业松香”的非法禁用物质为家禽进行加工脱毛。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规模较小的宰杀场所卫生条件较差且功能分区不够合理;其次是部分场所的宰杀家禽不能提供产地合格证明,未向农业部门申请检验检疫;还有部分使用食用蜡脱毛的业主未建立进货台账,未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和合格证明。

      下一步,海口食药监局将责令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业主限期整改,敦促业主加工宰杀的家禽按要求申报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指导业主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同时还将对禽类宰杀市场不定期进行检查。

      取缔农村食品市场无照经营9户

      9月1日至12月底,海口食药监局联合食安办等部门开展为期4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872户次,其中食品经营单位9633户次、食品生产单位239户次,检查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341个次;监督抽检食品317批次,果蔬农残快速抽检600批次;下达责令通知书707份、监督意见书10份;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海鲜排档进行行政约谈275家,指导证照不齐或许可证过期的158家食品经营单位办理主体登记,取缔无照经营9户。

      食药监、工商部门共查处案件38宗,结案28宗,罚没款17.7767万元,发现相关案源4件,其他部分案件正在前期调查取证中。

      在执法检查中,食药监部门共查扣“问题月饼”1342盒(筒),取缔2家伪造商标、无证生产月饼小作坊。工商部门查获涉嫌假冒某品牌白酒1500多箱,货值约30万元。9月至12月,海口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12331)共受理投诉举报276宗,其中,受理餐饮类82宗、食品生产类23宗、食品流通类161宗、保健食品类10宗,处理完成率100%。海口市12315指挥中心处理农村地区消费投诉31宗,调解率达100%。

      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重奖

      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线索经调查属实的,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重奖。今年全省一共发放奖励16笔,共计金额42599.5元。其中,海口市发放5笔,金额为27856.25元。分别是“海口市琼山区石塔村石塔东路吴德安非法经营冷冻库案”奖励金额200元;“海口美兰英姐冷冻食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案”奖励金额6664.85元;“海口龙华鑫金桂农副产品经营部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冻肉”奖励金额1500元;“海南振誉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奖励金额4501.4元;“海口鹿宝工贸有限公司用非食品原料无证生产鹿胎膏案件”奖励金额14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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