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海口朋友穿山甲 广西男子被刑事拘留

03.12.2015  10:32

      原标题:送海口朋友穿山甲广西男子被刑事拘留

      查获的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

      偷运穿山甲的廖某龙

      近日,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在开展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雷霆行动”中,根据群众举报,将从广西东兴口岸越南边境非法收购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并偷运到海口的廖某龙抓获。让廖某龙做梦都没想到的是,从警方接报警至成功抓获其仅用时不到30分钟。目前,廖某龙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在主攻案件和强化打击的同时,深入摸排线索,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主动提高线索发现能力。11月26日凌晨零时48分许,该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男子驾驶银色奥迪轿车乘坐尖峰岭号滚装船轮渡,由广东徐闻县海安港码头现往海口秀英港码头驶来,车上可能藏有穿山甲等珍贵野生动物。接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抓捕计划,并组织侦查人员迅速赶往秀英港布控设伏。

      凌晨1时15分,滚装船停靠后,侦查人员在秀英港16号码头成功截住涉嫌偷运野生动物的廖某龙,并从其驾驶的奥迪轿车上查获一只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活体。从接到报案至成功抓捕,整个过程警方仅用时不到30分钟。

      侦查人员随后紧接与国家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有关专家取得联系,连夜组织对涉案穿山甲进行鉴定,确认涉案穿山甲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鉴定结论,该局遂于11月26日立为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侦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廖某龙(35岁,广西人,务农)听说一位海口朋友家里亲戚身体不好,为送穿山甲供其补身体用,于11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东兴口岸越南边境江边,以4000元的价格向一位渡江船夫购买一只活体穿山甲,于当日中午驾驶一辆银色奥迪轿车携带该只穿山甲到广东省徐闻县海安港,后乘坐滚装船于当日22时整前往海口市,不料在秀英港上岸时被民警查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廖某龙对非法收购、运输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廖某龙已被刑事拘留。

      据悉,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在为期两个月的“雷霆行动”中,现已破获刑事案件1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刑拘8人;查处行政案件44宗,处理违法人员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