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曝光45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31.10.2014  23:40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制度。海口市近日曝光了今年8、9月份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45家企业有的违反“三同时”制度,有的噪音超标,都被责令整改,并将面临重罚。
        海口市环保部门今年8月份查处并曝光的环境违法企业有28家,9月份17家。其中海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海口新坡、龙桥、大致坡等14家食品站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海口粤盛海汕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废气超标排放,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等2家企业存在噪声排放超标,海口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存在废水排放超标。环保部门将对这些企业处以2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同期声: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法制科负责人  陈明东
(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我们要进行立案处罚。)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