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明确禁止开发区域 划东寨港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18.04.2015  12:56

      按照《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规程》,海口市政府今天组织专家对《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2013-2030年)》(下称《大纲》)进行论证。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大纲论证。南海网记者获悉,《大纲》初步提出环境功能分区方案,从环境角度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守住开发底线。

      《大纲》提出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保障生态系统健康,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安排,是实现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国家多次对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部署与要求。2013年6月,海口市被环保部确定为第二批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全力抓好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编制单位为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在4月17日的《大纲》论证会上,专家们和与会代表结合海口市实际,从海口市的功能定位、红线划定方案、多规衔接、分级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认为,该大纲对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总体思路,提出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资源利用上线,初步确定了重点战略任务框架,可指导下一阶段规划编制,一致同意通过大纲论证。

      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被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大纲》从维护人居环境健康角度出发,依据不同地区在生态环境结构、状态和功能上的差异,充分与主体功能区的划分相衔接,划分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农业发展区、生态城镇建设区三个区。根据各环境功能区的区域特征、环境压力和问题,从环境功能目标、环境管理措施和发展引导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分区管控要求。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等,生态农业发展区包括中西部农业发展区等,生态城镇建设区包括人口集聚区、产业集聚区等,是区域城市化和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

      未来10-20年是海口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工业化、城镇化的转型发展时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加剧的瓶颈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高效合理利用环境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成为海口市未来建设繁荣和谐、宜居优美中心城市的战略任务。编制《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为基础,统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优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对保障海口城市环境安全、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促进城市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海口市将认真采纳论证会意见,编制《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文本,对城市发展和空间布局提出引导性要求,从环境角度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守住开发的底线,为海口市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夯实基础。(记者周静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