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多举措保环境空气质量

12.04.2017  22:11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4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近日,环保部公布的2017年1-3月全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中,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再次排名第一。对此,南海网记者也走访了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解。

据海口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印发了《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年度实施计划,通过采取控车、降尘、禁烧(烤)、治企、增绿等措施,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具体通过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治理、实施绿化增量工程、提升大气防治能力建设等六大手段维护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其中,在大力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方面,优化推动黄标车补贴工作,截至3月31日,海口市已累计受理淘汰补贴申请3099份,拨出补贴资金1264.9万元,共淘汰黄标车411辆。

同时,海口市加大机械化道路清扫频次,新配置141辆清扫车、150辆洒水车等道路机扫设备,对全市305条主干道、171条次干道进行常态化洒水降尘及清扫作业,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7%。开展主城区以及重点路段渣土车(泥头车)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地和排放地两个源头的管理,共查处渣土车违法行为1401宗。

值得一提的是,海口市环保局大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一审审议。

通过以上措施,海口市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2017年一季度,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89天,其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优)为50天,二级标准(良)为39天,优良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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