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打击违建不能选择性失明

03.08.2015  11:34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早在2013年5月,海口市琼山区城管局就调查认定,9层商住楼紫光阁是违法建筑,并责令其于2013年5月13日前自行拆除。但时至今日,这幢违法建筑依然屹立。

  违法建筑成为“楼坚强”,并非什么新鲜事,广东深圳、广西南宁、河南郑州等地都有过,诸多媒体也在接到相关投诉后,进行了及时的监督。但遗憾的是,不少舆论监督如泥牛沉大海,一些违法建筑不仅成了查而不倒的“不倒翁”,甚至还通过“主动缴罚款”等方式,把“黑楼”洗白了。

  而究其原因,无怪乎是违建方或“拳头大”、或“腰包大”、或“权力大”,甚至几“”叠加。譬如,新华网曝光的深圳民治梅花山庄馨园联排别墅违法建筑的业主张永平,就时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而且还曾任山东曲阜市副市长。需要看到,这大那大原本并非坏事,“拳头大”可以除暴安良,“腰包大”可以济困助贫,“权力大”可以利政利民。但是当拥有者无视了法治的钳制、挣脱了公德的约束,仗势欺人,借大发飙,一些扰民扰政之举便在所难免。

  以琼山这栋9层商住楼而言,虽然相关部门已认定其为违法建筑,而且有群众多次举报、媒体多次曝光,但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仍然“风采”依然。这些,不仅践踏了法治的尊严,亵渎了公平正义,扰乱了公共秩序,也污损了执法部门的形象,掣肘着地方发展。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对于违法建筑,我省已经出台了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以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保持高压打违态势,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海口市也表示,建起了立体监管体系,布下了天上有航拍、地上有巡查、网上有监控的“天罗地网”,并出台了防违控违问责的管理办法,建立起防违控违的长效机制。

  只是,良法还需善治,对于有着点多、线长、面广“发病”特征的违法建筑而言,对于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违法业主来说,只有执法部门不在关键时刻选择性失明、选择性执法,让违法成本持续增加,让违法行为被惩戒到痛处,我们才能真正号准打违的脉搏。(乐南)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