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海口户籍新生儿可参加海口居民医保

04.09.2014  10:43

      原标题:非海口户籍新生儿也可参加海口居民医保

      提醒:最好在出生后4个月内参保,需社保证明等

      一年一缴的海口市居民医保费正在征缴中。市民张先生咨询称,他和妻子是江西人,在海口工作,刚出生的宝宝是否可以参保。对此,海口市社保局居民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地人在海口出生的宝宝可在海口参加居民医保,但需相应的证件。

      张先生问,他的宝宝该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海口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对此答复称,按照规定,海口市户籍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非海口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参加我省(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的、且居住在海口市的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均可在海口市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非海口市户籍新生儿登记参加海口市居民医保缴费时,除提供户口簿外,父母一方在海口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提供父母一方参保证明;父母一方在我省范围内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除提供父母一方参保证明外,还应提供房产证、暂住证等居住在海口的证明材料。

      “新生儿最好是在4个月内参保。出生4个月之内和4个月后参保,享受的待遇有区别。”该负责人介绍,今年出生的宝宝,在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参保,出生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规定范围内的,可以按相应比例进行报销。如果孩子出生4个月后才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登记,待遇享受期限为参保次月起至出生当年年末。

      新生登记缴费在海口四个区的社保中心办理:秀英区(68666725)、琼山区(65855796)、龙华区(66891092)、美兰区:(6530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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