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强化城管执法纪律 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06.08.2015  10:53

  中新网海南8月5日电(徐昆仑)8月5日下午,记者从海口市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大会获悉,为确保海口市“双创”工作开展期间,城管执法各项工作及时、迅速、严格、高效,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结合海口市城管执法队员“五项禁令”要求,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纪律,严肃处置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据了解,自7月31日海口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日常市容市貌综合治理成效明显但仍不到位,城管队员执法过程中亦存在很多问题。

  海口市副市长、“双创”工作指挥部常务副组长巴特尔于会上指出,“双创”工作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城管队伍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要任务,不能有丝毫松懈。

  巴特尔强调,所有在“双创”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的个人和单位将被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海口市强化城管执法队员工作纪律的规定

  一、各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城管队员责任区域划分,建立巡查工作制度,责任人对责任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巡查发现的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三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

  二、各区城管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辖区重点区域,建立固定时段派员驻点巡查值守工作制度,对驻点值守人员擅离岗位、在岗未履职或值守区域出现重大问题者,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两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发现三次在编人员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三、市、区城管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市民投诉的问题必须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在1小时内反馈处理情况,逾期未处理、未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处理措施不力重复投诉、未处理却虚假上报的,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两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发现三次在编人员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四、对明察暗访存在严重问题、媒体曝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在编人员立即停职(停岗)并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五、市、区城管队员存在“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集中整治期间通风报信的,一经查实,立即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双创”工作开展期间,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受处分的城管执法人员,年终考核一律给予“不称职”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年终绩效工资。

  2014年发布《海口城管执法队员五条禁令

  一、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执勤或驾驶执法车辆。

  二、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脱岗、离岗,对投诉举报或发现违法建筑等违规行为瞒报、漏报及不及时依法处置。

  三、严禁违反规定随意扣押、处理、私吞罚没物品和打骂执法管理相对人。

  四、严禁在非公务活动时着制服出入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五、严禁索要或收受执法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参与有损执法公正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