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回应网上“萝卜招聘”质疑

06.06.2014  11:19

  日前,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公布了龙华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其中部分招聘条件的限制,引起网友争议,更有市民指出存在“萝卜招聘”的嫌疑。5日,龙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招聘条件设置已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目的是为了应聘教师一经录取即可适应海口教学节奏。

  5月29日,海口市龙华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公布。该公告明确应聘人需同时符合4个条件,除学历及普通话资格外,还需拥有海口市户籍且现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或现在海口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经历上,公告要求应聘人为截止2014年5月20日在岗的,具有连续一年以上(含)教学工作经历(以本人领取社保清单和与所在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为时间证明材料)。

  “我的户口在其他市县,但在海口教学已经快2年了,本想借这个机会,努力争取到龙华区的学校教书,可这一招聘完全把我们这类人拒之门外。”海口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年他一直在海口的私立学校教学,但身份却是代课(临时工),工作单位并没有为他们缴交社保。“原以为可以借此寻找更好出路,但报考条件‘领取社保清单’就让我们望尘莫及。

  对此,龙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5日回应称,此次招聘条件征求了海口市人社局、龙华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目的是希望教师一录取就立马进入教学状态,跟上海口的教学节奏。针对教学经历条件设置一事,该负责人坦言这是为了贯彻《劳动法》的要求。(记者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