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通报八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问题

09.10.2015  09:45

   海口网10月8日消息 (记者 王媛 通讯员 黎述庆)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信号,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意识。海口市纪委通报了八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问题。

  龙华区大同街道工委“双创”工作中道路整治不到位出现乱象反复。2015年8月,龙华区纪委给予负责该路段的大同街道工委书记杜欣焕、大同街道工委委员钟飞“通报批评”问责。

  市公共绿化管理所海府路档案馆前新建绿地工程项目施工缓慢,未按照市“双创”指挥部要求按时完成。2015年9月,市园林局党组对市公共绿化管理所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所所长冯尔平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该所干部潘正明给予“通报批评”问责。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在美兰区三江镇金墓坡耕地开垦项目实施过程中疏于监管,导致出现施工单位用竹签代替钢筋预制闸阀井盖板。2015年4月,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副主任张虹“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副主任冯华“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该项目验收小组副组长、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处长陈光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秀英区相关单位监管不到位致海口誉城梅园农业旅游休闲项目非法占用长流镇文森村农田86.21亩多年。2015年5月,秀英区委、区政府责令长流镇政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给予长流镇副镇长张维、主任科员周开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汀、区城管执法大队特勤一中队队长童良图“诫勉谈话”问责。

  市国土资源局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致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败诉。2015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给予办理相关涉案宗地调查审核的原国土资源局府城管理所所长邓大云(现任龙华分局副局长)和原地籍科科员肖就荣(现任秀英分局局长)“通报批评”问责。

  原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科员符芳銮在土地评审工作中玩忽职守,作出错误意见,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同意认定文森村后庙土地为宅基地并按照宅基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造成国家实际经济损失3454653元。2015年3月,美兰区法院判处符芳銮有期徒刑四年。2015年7月,市国土资源局给予符芳銮“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户外广告、招牌审批不规范,客户多次投诉。2015年8月,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党组给予户外设置物管理处处长张鸿“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向客户公开道歉”问责,给予该处副处长杨兴权、主任科员喻君、副主任科员颜彦芝“责令书面检查”问责。

  海甸溪北岸旧改项目铺面积水,商户无法回迁致政府赔偿损失。2015年9月,市城建集团纪委给予商铺项目建设单位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蒙邓江、建筑师黄颖和项目设计单位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办主任雷祖江诫勉谈话问责,给予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袁高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海甸一中路建设单位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设计单位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通报批评问责。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干事、不担事”庸政懒政怠政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当前,正值我市举全市之力开展“双创”工作的攻坚期,更要以铁的纪律转变干部作风。市纪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大力发扬“四种精神”,以坚韧的作风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 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 还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