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通过专家论证

08.05.2015  10:07
  按照《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规程》,近日,海口市政府组织国家、省、市专家对《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进行论证。《大纲》从维护人居环境健康角度出发,依据海口不同地区在生态环境结构、状态和功能区上的差异,充分与主体功能区的划分相衔接,划分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农业发展区、生态城镇建设区三个区。根据各环境功能区的区域特征、环境压力和问题,从环境功能目标、环境管理措施和发展引导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分区管控要求。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认为,该大纲对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总体思路,提出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资源利用上线,初步确定了重点战略任务框架,可指导下一阶段规划编制,一致同意通过大纲论证。下一步,海口市将认真采纳论证会意见,编制《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文本,对城市发展和空间布局提出引导性要求,从环境角度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守住开发的底线,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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