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买“洋奶粉” 无中文标签 告店家获10倍赔偿

14.03.2016  10:26

  洋奶粉,一直是很多中国妈妈的选择,也是很多人选择送给孩子的礼物。海口的王先生就曾在海口海甸岛一家店购买了多罐洋奶粉,准备送人。但是,因为这些洋奶粉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王先生后将这家店及经营者起诉到了法院。

  王先生称,2015年10月18日,他在海口海甸岛一家孕婴童用品店共购买“Nutrilon”(牛栏)牌婴幼儿奶粉6罐。当时,店铺内正有“买六赠一”的活动,该店便向王先生赠送荷兰“牛栏”婴幼儿奶粉1罐。王先生刷卡支付了买奶粉的钱1450元。“经朋友提醒,我发现该商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王先生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家店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于是他将这家店起诉到了海口美兰区法院,要求店家返还其货款,并给予其10倍赔偿。被告店铺及经营者李先生未作答辩,也未出庭。

  海口美兰法院认为,原告王先生作为消费者,在被告经营场所购买商品并支付了相应货款,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被告作为涉案食品的销售商,应保证其销售的食品必须安全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被告应尽的基本义务。本案中,被告销售的婴幼儿奶粉为预包装食品,均标注有外文标签,而未标注中文标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标签标示的要求,应当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被告所违法销售的婴幼儿奶粉不仅无法说明来源、不能提供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更没有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通行证明,因此本案被告已构成违法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海口美兰法院判决被告该店返还王先生货款1450元,并支付10倍赔偿款1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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