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开展电动自行车 整治工作情况

15.12.2014  18:50

编者按:今年10月20日至31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贯彻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在11月召开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针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随意闯红灯、随意穿行、挤占机动车道等现象突出”的问题,省公安厅和海口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着重加大对市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整治,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现将省公安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关于海口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情况》摘要刊登如下:

近年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问题突出,影响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反映强烈。10月份,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时指出,海口市的电动车随意闯红灯、随意穿行、挤占机动车道等现象突出。对此,我厅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作进一步的调研,全面梳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各种乱象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海口市公安局加强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海口市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以来,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整治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认真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宋顺勇为组长的综合整治机构,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为确保整治效果,海口市公安机关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部署,全方位深入开展电动车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 努力 营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此期间,我厅加强指导检查,以落实《办法》为契机,以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评价为抓手,推进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和通行秩序整治。今年以来,我厅针对海口等电动车管理先后下发《关于电动车交通违法认定及处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我省两轮电动车监管的函》,进一步明确工商、质监源头管理职责,同时规范电动车交通违法认定种类和依据,指导一线民警执勤执法。

(二)多管齐下,开展综合治理。根据我厅和海口市委市政府部署,海口市公安机关狠抓源头和路面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开展综合治理。一是摸清底数,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工作。海口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完善排队系统、优化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与公告查询系统、实名制预约、排队取号、设置老弱病残绿色通道等方式全面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截至2014年8月31日,共办理合格电动自行车上牌380377辆,清理超标电动自行车314048辆。二是全力做好超标电动车退市工作。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超标电动车临时通行期满后禁止在海口市区域内通行。从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设置5个上牌点,2个临时注销窗口,开展为期半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截至2014年6月30日,全市登记注册的31万余辆超标电动自行车中,共有超过22万辆通过注销、报废、置换等方式退市,较好地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三是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海口交警支队加大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非机动车道路设施,改善非机动车通行条件。2012年,在蓝天路、五指山路等31条道路施划机非分离标线3312.9平方米,设置相关标志牌120块;2013年,在非机动车流量较大、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龙昆北路、美祥路等16条道路增设6041米机非隔离护栏;2014年,海口交警支队启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计划在73条主次干道上增设隔离护栏29759米,目前正在建设中。四是联合职能部门加强源头管理。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协调税务、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解决电动自行车发票金额、电动自行车合格目录、取缔销售超标电动车商家等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源头问题,有效控制超标电动车增量。

(三)加强管控,依法严格查纠。近年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合理调整路面勤务安排,把大量警力、巡逻警车投入到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等办法,对电动自行车超载、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2012年,结合“海口文明大行动”活动,海口公安交警联合交通运管、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行为,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6万余起,扣留违反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39022辆次。2013年,各警种联合开展“创建文明交通、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大力整治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11万余起,扣留电动自行车75012辆次。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2014年开展了超标电动车退市暨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7月1日至10月31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76185起。其中现场处罚放行64692,扣留电动自行车11493辆。通过持续整治,极大的震慑了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海口市城市道路超标电动车基本绝迹,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

(四)深入宣传,营造整治氛围。一是开展《办法》实施主题宣传。2012年初,在市人大牵头组织下,海口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举办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为《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市宣传。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印制了90万份宣传资料,制作悬挂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宣传横幅2050条,分批向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发送提醒短信53.7万条,督促10532名超标电动车主及时办理牌证注销登记手续,在市区主要道路人行横道信号灯处设置宣传牌120块,印制了500张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市倡议书海报,在电视媒体报道超标电动车禁行停驶新闻86条,在市属报纸媒体报道稿件55篇,联合海口晚报、特区报、国际商旅报开设《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市》专刊33期,在全市420所中小学校学校门口悬挂“拒绝超标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宣传告示牌,在全市600个销售点、个体维修点悬挂本店承诺“拒绝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本店承诺“拒绝违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宣传告示牌。三是开展日常整治行动宣传。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方式,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报道。2012年以来,先后印制《致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一封信》、《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出行提示》、《电动自行车温馨提示卡》、《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市倡议书》等各类宣传资料185万份。共在报纸上发表新闻稿件56件,在电视上播发新闻381条。通过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提高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出行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总体来看,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落实电动自行车各项管理

规定,通过取缔超标电动车,完善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海口市部分道路设计、建设先天不足,一些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分,有的没有建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只能占用机动车道(靠机动车道右侧)行驶;二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路边违法停车,影响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三是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法律意识相对较淡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掌握很高的驾驶技能,车辆价格便宜、操作方便,但自我保护意识差,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了解较少,安全出行的观念差,即使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车辆也敢上路行驶,既危及到自己和乘车人的人身安全,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通行秩序。四是电动自行车通行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如强行走快车道、闯红灯、超速超载、在道路上随意调头、逆行,在道路上乱停乱放,有的酒后驾驶。加之,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外形与摩托车无异,从速度、车身强度等方面都大大超出了非机动车的标准,超速超载屡禁不止,这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频频发生,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五是《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中没有提供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参数,给判定每辆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定标准带来较大困难与压力,导致出现进入目录里的合格车辆涉嫌超标等问题。六是仍有少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一些生产商家不顾国家标准,在销售上为迎合消费者心理,出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些企业非法生产致使各类超标电动自行车泛滥。七是受警力不足的限制,路面管理失控情况严重。海口市交警支队编制民警509人,海口建成城区路口700多个,重点路口417个,配备红绿灯的172个,合格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8万辆(不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大量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难以做到全面、全方位、全时段管控。

三、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2015年出台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海口电动车管理工作的指导,对海口电动车管理整改工作意见建议如下: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推动安全隐患的及时治理。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建设非机动车道,满足非机动车通行需求;二是在没有实现机非分离的城市道路,逐步补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标线、物理隔离设施,避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三是在路口停车线前设置专门的电动自行车等候区、施划电动自行车停车区等措施,避免非机动车等候信号灯时影响机动车正常通行;四是及时治理交通安全隐患,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治理到位。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要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开展综合整治。一是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强化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禁止销售商销售超标电动车,一旦发现违规销售一律依法严厉处理,绝不姑息;二是尽快完善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明确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参数和标准,便于开展针对性管理;三是继续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市工作。要通过增设临时注销窗口和上牌点继续清理超标电动自行车,进一步杜绝管理漏洞和隐患“黑点”。四是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实行挂牌上路。

(三)加大路面监管力度。通过联勤联动、整体作战形式,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设施,全面提高路面监控水平,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重点加大对无牌无证、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近期,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第三次“文明交通行动”活动,加强了电动自行车逆行、占道行驶、无牌无证车上路等行为的查处。

(四)强化宣传教育。在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宣传单、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媒介和宣传方式的同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现代宣传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导,并对乱闯红灯、乱停乱放和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五)增加交通管理警力。海口市交通管理警力严重缺乏是长期困扰海口城市交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因此,增加警力,加强对电动车交通违法的现场查处,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行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