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月活动

30.11.2016  16:07

海口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月活动

  为促进各区、各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月活动的通知》,从9月15日至10月15日,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市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业企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粉尘防爆、旅游景区、大型商场、宾馆酒店、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督查检查,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76家,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478项,其中立即整改隐患300项,限期整改隐患178项,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发《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督查月情况的通报》,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更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看,同类问题要在同行业、同类企业中认真排查,落实整改到位。本次安委办督查出来的问题,市安委办要求各区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于11月20日前向市安委办汇报整改情况,12月份市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组将抽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隐患,除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要求予以从重处罚外,还要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党政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海口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