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海口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划定

12.07.2019  21:00

  为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概念,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城乡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口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划定海口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并严格控制建成区外露天烧烤,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露天烧烤行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口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具体区域:东至南渡江西岸、南至椰海大道北侧、西至粤海大道东侧、北至沿海边界。

  二、在海口市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行为的,由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予以处罚。

  三、建成区外严控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对擅自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市、区政府统一经规划设置的规范管理夜市、餐饮街区的烧烤摊点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和使用清洁环保燃料。

  五、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六、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对非法露天烧烤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45。

 

[来源: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责任编辑:余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