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少年法庭开设未成年人心理矫正辅导班

24.05.2014  21:00
   

人民网海南视窗5月23日电(肖霈、通讯员汪煦川)5月20日下午,海口市少年法庭未成年人心理矫正辅导班正式开班,来自海口市的100多名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及陪同家长参加了开班典礼。

开设未成年人心理矫正辅导班是海口市少年法庭强化判缓未成年人庭后教育延伸的一项创新举措。作为常设的未成年人心理矫正辅导班,海口市少年法庭特聘海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及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田珍担任法庭心理矫正辅导老师,计划每季度开班一次,以达到对“问题少年”进行长期跟踪矫正效果。今后,每次辅导班都将召集海口市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集中进行法庭教育和心理咨询,通过心理干预,引导和帮助他们自觉调整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情趣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回归社会。

加强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庭后帮教工作是海口市少年法庭提高审判效果,预防和缓解海口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有效举措。目前,海口共有三百多名判处非监禁刑且尚在缓刑执行期的未成年人,此前,因缺乏专业力量的系统性支持,海口市少年法庭庭后帮教工作一直难以满足帮教工作的现实需要。心理矫正辅导班的开办,将能够把海口所有判缓未成年人全部纳入进来,有效解决少年法庭案多人少难以全方位开展帮教工作的不利局面,进一步提高帮教效果,为海口少年审判帮教工作打开一个全新的局面。

长期以来,作为省级青年文明号,海口市少年法庭通过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至今年4月,该庭通过圆桌审判模式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45件964人。此外,海口市少年法庭还结合该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不断总结经验,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围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诉求原则、分案处理原则、不公开审理原则、全面调查原则、简易速裁原则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建立了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机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与秀英区团委合作成立了“秀英区失足青少年帮教基地”,同时,通过判决书后附法官寄语,给未成年犯寄去承办法官亲笔书信,开通了法官电子邮箱、QQ群和微信群等多项举措,不断强化全方位教育,已初步摸索出了一条适合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少年审判和维权之路,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失足青少年,为海口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和维权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