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收受财物700多万元!原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杨俊受贿案开庭

12.11.2019  17:22

      11月12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杨俊受贿一案。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7年,杨俊利用担任原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业务审批办理等方面为海口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张某超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在职及离职后收受财物共计753万元人民币、价值20.005万元汽车一辆及2万元购物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业务审批办理等方面为某旅游公司、张某超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53万元人民币、价值20.005万元汽车一辆及面值2万元购物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被告人杨俊如实供述,并主动供述了大部分调查机关未掌握的事实,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杨俊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予以认可,并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