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23.03.2017  12:27

3月22日下午,从海口市召开的书记专题会上了解到,海口制定《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重点从交通优化、棚户改造、水体治理等7大方面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据了解,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海口高位推动,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统筹、交通优化、棚户区改造、水体治理、城市增绿、文化复兴、土地修复、品质提升、项目统筹9个具体工作组。

同时,海口将编制《城市更新行动纲要》,制定各专项系统的核心内容、指标体系、行动步骤、实施构架,作为统筹各项专项规划和实施示范工程的纲领。

在城市更新工作中,海口将形成一组专项规划,生成一批示范项目。重点从交通优化、棚户改造、水体治理、城市増绿、功能提升、文化复兴、土地修复7大方面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会上,中规院城市设计所所长胡耀文介绍,将通过系统施治、整体提升、项目带动、远近结合的模式,推进海口城市更新,实现重整生态本底、重织交通网络、重构优质设施、重塑空间场所、重铸文化认同、重理社会善治6个目标。

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张琦表示,要围绕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的城市定位,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各项工作。要把“重整生态本底”放在第一位。在积极探索根治“城市病”上发狠力,重点解决好水体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使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力争用三年时间让海口的城市风貌发生明显变化。

 

摘自《海南日报》2017.3.23 记者 计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