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陈宏芬主持

28.08.2014  20:10

  海口网8月28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钟元韬)28日,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万荣、陈毓芬、程国林、陈一华、郑国建等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邓小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润合,海口海事法院院长张甲天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小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市容委作关于《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物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划和预算监督办法》、《关于海口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13年海口市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14年度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3年度海口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2013年海口市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5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