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长期实施整治车辆鸣喇叭噪音和车辆违规使用远光灯

05.09.2017  02:34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从即日起,交警支队将对海口市车辆鸣喇叭噪音和车辆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进行长期、长效整治,重点整治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道、主要交通路口、交通枢纽、车站码头周边路段等重要部位;重点整治机动车在禁鸣喇叭区域内乱鸣喇叭、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乱鸣喇叭、机动车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文明指数,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升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的形象。根据《海口市环保局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禁止机动车在海口市区鸣喇叭的通告》的规定,海口公安交警在日常勤务的基础上,成立禁鸣路段乱鸣喇叭专项整治小组,主抓早、晚高峰时段和夜间时段,加强禁鸣区域路段的巡逻管控,通过设卡、巡逻查处、静态查处等方式加大对限鸣区域车辆乱鸣喇叭、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机动车因乱鸣喇叭产生的噪音污染。

      同时海口公安交警将主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教育行动,加强属地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和客车、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力度,深入广泛宣传禁止鸣喇叭区域内车辆乱鸣喇叭和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危害性,同时要对处罚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加强对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公交场站、出租公司等单位的源头管理力度,深入企业进行教育,提倡广大车辆驾驶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时主动减少鸣喇叭的次数,不乱用远光灯。

      禁鸣喇叭范围

      以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东线高速公路凤翔路匝道口、新大洲大道与凤翔路交叉路口、龙昆南路与城西路交叉路口、城西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海秀西路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