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推出10条措施 保护商家正常利润空间激发积极性

14.02.2020  21:01

    在2月14日海口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书记符勇表示,海口在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采取各种渠道购进紧俏防控产品的同时,充分保护商家的正常利润空间,激发经营企业积极性。

      据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月13日下发了《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指导意见的提示》明确指出,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立即改正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2月14日也通过官网提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合理定价销售防控产品,明确商家在扣除合理的进货成本后,合理定价,明码标价销售防控产品。市市场监督部门也将推出十条措施,从拓宽服务途径,转变监管方式和加强打击违法三个方面帮助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