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宜欣广场违建26万元罚款逾期未缴

05.09.2014  13:50

  俯瞰宜欣广场。(南海网记者 秦彦 摄)

  9月4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龙华城管部门获悉,城管部门对海口市宜欣广场在改扩建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施工的现象进行了26万余元的罚款,但至今未有缴纳。该项目已的图纸已通过规划部门的初审,原则上不进行强制拆除。

   宜欣房地产公司逾期不缴罚款 城管或起诉

  据了解,海南宜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欣房地产公司)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海口市明珠路8号宜欣广场从事房屋改建、加建钢架结构,面积4000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条例,海口龙华城管执法部门对其处建设工程造价(2894800.00元)9%的罚款,计人民币260532.00元。相关处罚通知已于8月19日由宜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人签收。

  9月4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龙华城管执法部门了解到,本应于9月2日前缴纳的罚款,宜欣房地产公司至今未缴纳。下一步将进行催缴,若宜欣房地产公司仍置之不理,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未办土地增容手续 宜兴广场改扩建仍属违建

  针对有市民提出城管部门“以罚代管”的质疑,相关人员解释,该项目的图纸已通过规划部门的初审,目前还需到国土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补办手续。对于这种情况,城管部门原则上不进行强制拆除,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并取得规划施工许可证后才能继续施工。若长时间无法补齐手续,城管部门将研究后再做处理。目前他们已叫停宜欣广场的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待补齐手续后才能施工。

  南海网记者在海口市规划局出具的海规函【2014】1068号上看到,宜欣商业广场改扩建和立面改造已经该局审核通过,按审查通过的该项目改扩建方案,其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增加了9205.34平方米,建筑功能为商业,按规划建设用地16475.55平方米核算容积率为2.961,按土地面积38288.23平方米核算容积率为1.274。

  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市土环资用字【2008】1103号文中,宜欣房地产公司海口市国用(2003)第008070号项下38288.23平方米的土地容积率为1.033。该项目现容积率为1.274,涉及增容问题,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增容手续。

  “宜欣房地产公司要交土地增容费4000多万。尽管项目的图纸已通过规划部门的初审,但没有取得规划施工许可证,这样还是违建。”知情人士透露,除了缴纳土地增容费后,规划部门还要对原先的控规进行调整、公示、报市政府批准,经过一系列手续后,宜欣房地产公司才能拿到规划施工许可证。

   市民称违法成本低 26万多元不足两月就赚回

  也有市民认为,城管部门对宜欣房地产公司进行的26万余元的罚款是否过轻?

  “据我了解,宜欣广场现有的银龙电影院近2000平方米,每个月租金应该为8万元,管理费应为2万元,2000平方米一个月就有10万元。那这4000平方米的违建才罚26万余元,只要不到两个月就能赚回来了。”业内人士称,若做成商铺出租的话,每个商铺的租金按大小每月的租金从数千到过万不等,而4000平方米可以做多少个商铺啊!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经过研究,对宜欣房地产公司进行了上限处罚。”城管执法部门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南海网记者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