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女子莫名成两公司法定代表人 疑身份信息被盗用

12.01.2016  15:51

      原标题:营业员莫名成两公司法定代表人

      当事女子怀疑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海口市工商局:将调查取证依法处理

      陈晓静前往海口市工商局反映情况

      今年32岁的陈晓静是海口市明珠广场的一名普通营业员。去年9月,她发现自己竟成了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糟糕的是,她前往从海口市工商局查询到的两家公司所在地址发现,要么人去楼空,要么查无此地。昨日(11号),海口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陈晓静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

      女子:有人曾冒用我身份信息办信用卡,透支1.8万

      陈晓静家住海口市水巷口附近,去年6月5日,一个电话打破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陈晓静告诉记者,去年6月5日,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打电话告知她未及时还款。她后来得知有人盗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1.8万余元。经调查核实,信用卡系他人冒名办理使用,银行注销信用卡,她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陈晓静介绍,去年9月8日,她向银行咨询案件进展时,意外得知自己竟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在海口市工商局查询发现,自己成了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陈晓静分别是海口某莹贸易有限公司及海口市某霖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海口某莹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为100万,股东蔡某某、苏某某分别出资50万;海口市某霖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注册资本为100万,股东张某某出资90万,陈某某出资10万。“我和这两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认识公司股东。”陈晓静称,她怀疑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

      陈晓静的丈夫郑石盛是海口一国企职工,他告诉记者,他们拨打上述公司联系电话,一机主答复称这是他新买的卡,并不知情,另一个号码则是空号。他们根据查询到的公司地址进行走访发现,其中一家公司已搬走,另外一家则查无此地。

      丈夫:如果这两家公司有违法行为,妻子将承担责任

      郑石盛称,两家公司冒名注册,很可能不是合法经营的公司。他担心如果这两家公司有违法行为,妻子将承担相关责任。如果个人信誉受损,可能会影响今后办理贷款等事宜。郑石盛告诉记者,他和妻子前往派出所报案,但被民警告知因尚未对本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不能立案。郑石盛称,他们早在去年9月就向海口市工商局提交材料反映被冒名注册一事,但工商部门迟迟没有回应。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陈晓静、郑石盛前往海口市工商局了解情况。海口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局陆局长介绍,按照规定,企业登记注册工商部门只负责形式审查,当事人为自己提供的材料真伪承担法律责任。类似“被”开公司的情况,市民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另一种就是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由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陆局长表示,陈晓静可委托有资质的司法机构对申请注册公司材料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将鉴定报告提交给海口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局。工商局将进行调查取证,一旦查实公司为冒名登记,将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可以作出撤销企业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