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女子因房贷办不了起诉中介讨双倍定金 败诉

02.12.2014  00:19
通过海口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河北女子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在签了购房合同,交了5千元定金后,女子一直没能办下贷款,房子被转卖他人。为此,该女子将中介公司起诉到海口美兰区法院,要返还双倍定金。

  汪倩(化名)户籍在河北,她和丈夫准备在海口买一套房。2013年12月,在海口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介绍下,汪倩决定以48万元的价格购买海甸岛的一套房屋。之后,汪倩与中介公司签订

  中介公司则辩称,在双方签订的

  海口美兰法院认为,合同约定原告以支付首付款及银行贷款为付款方式,则原告须积极申请银行贷款以便实现购房目的。但没有证据证明原告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批获得按揭贷款,亦无证据证明导致原告与卖方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在于被告。据此,海口美兰法院驳回了汪倩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判决中介公司返还5000元定金给汪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