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力实施“护蓝工程”确保环境空气一流水平

19.12.2014  12:13
  12月1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环保局获悉,2014年海口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海口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以治理机动车排气、城市扬尘、露天焚烧垃圾为重点,不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有针对性抓好大气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海口市环保局在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方面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截至今年11月底,累计发放黄绿标53.24万枚。同时,实施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在2012年海口市实施高排放机动车第一阶段区域限行,限行路段为解放路路段。2013年实施第二阶段区域限行基础上。2014年实施第三阶段区域限行,限制通行区域包括:以长堤路、龙昆北路、龙昆南路、红城湖路、海府路、白龙南路和白龙北路为边界及其交接点形成的闭合区域内部(面积14.5平方公里),计划2015年在整个建成区实施限行。
  据介绍,截止12月12日,海口市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9522辆,占总任务量10897辆的87.38%。截止11月30日,海口市开展公交车、客运车、货运车、混凝土搅拌车等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共抽检43家单位865辆柴油车,督促47辆超标机动车完成整改,开展机动车道路抽检,共抽检400辆机动车,督查55辆超标车完成整改。同时,开展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今年海口市共完成15家加油站、5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施工改造。
  与此同时,海口市环保局还开展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治理城市扬尘污染,开展文明施工检查,责令整改176个工地,并查处“泥头车”违规运输226宗。
  二是整治社会面源污染,查处夜宵摊点1775家,取缔流动烧烤摊点498家,拆除烧烤园简易房2处,清理不规范经营的便民疏导点共40个。
  三是整治工业污染,开展采石场、混凝土等企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治理粉尘污染,完成振逢宏业建材厂等17家砖厂安装脱硫治理设备。
  四是整治就地焚烧垃圾,各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开展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树枝树叶)的宣传教育活动,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巡查工作。
  五是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等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今年以来完成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海南海宇锡板工业有限公司等7家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工作。
  海口市环保局在今年以来完成城镇绿化2133亩,完成裸露地面绿化、绿地改造补植和硬化覆盖6670平方米,完成退塘还林2355.996亩,以“增绿”提升“护蓝”效果,强化城市生态防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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