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多家商店销售无合格证拖鞋 味道刺鼻或可致癌

03.04.2016  19:51

  近日,省外有媒体报道,有拖鞋厂专门收购旧拖鞋捣碎而成的“旧料”,作为生产拖鞋的原料,生产出来的拖鞋味道刺鼻,但价格低、销量还不错。国家质检总局抽检70个批次的洞洞鞋发现,有29个批次产品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较高。据悉,长期使用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过高的鞋子,可能导致邻苯二甲酸酯迁移至人体内,影响男性生殖能力和男童生殖系统发育,并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海口多家销售拖鞋的商店,发现一些10元-15元拖鞋上的相关标签标识十分不规范,有的拖鞋甚至没有检验合格证。记者在海口西沙路一家连锁商店内看到,店里出售的拖鞋都是“宜路爽”牌的,生产厂商为广东揭阳的一家鞋厂,拖鞋味道并不刺鼻,生产原料注明为“PVC/EVA”。在海口大英路鸿某商行,记者看到店内堆放着四五十种款式的拖鞋,价格最低的10元,最贵的20多元。记者观察发现,有的拖鞋上没有悬挂任何标签标识,有的则悬挂着合格证,但标注信息混乱。记者从商家处了解到,这些拖鞋大部分是从海口博爱南横路批发来的。

  记者在博爱南横路逛了五六家拖鞋批发店,看到这里的拖鞋大部分标注的生产厂商都是广东揭阳、福建晋江等地。部分拖鞋味道十分刺鼻,部分拖鞋没有检验合格证。记者在博爱南横路一家拖鞋批发店看到,店里的男拖鞋价格为15元一双,多款拖鞋没有按有关规定悬挂产品检验合格证,未标明产品生产地址、生产厂商等信息。店老板对此解释称,“有的拖鞋从厂家拿过来就有合格证,有的则没有。”记者询问,这些没有合格证的拖鞋是从哪里进货的?老板称,他是从文明东路一个批发商那里进货的,每次进货一两千双,没有正规的进货票据。

  海口市工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进入流通领域后,商家进货时应向上一级的批发商要求查看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凭证,要求上一级批发商出具进货单据,同时建立进销台账。而没有合格证的拖鞋,是不允许销售的。(记者 罗安明 文/图)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