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区中小学新生登记结束 递交材料请关注学校通知
原标题:海口城区2.8万中小学新生完成网上登记
递交纸质材料请关注片区学校通知
记者今天(5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城区中小学新生网上登记今天结束。截至8月5日下午5时30分,网上登记报名总人数已超过2.8万人,接下来,各片区学校将继续审核登记信息,符合条件的,将由片区学校通知递交纸质材料。
入学登记所需材料分为以下4种类型——
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海口市常住居民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⑤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非海口市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④父母在海口市的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⑤父、母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⑦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④父母在海口市的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⑥父、母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⑧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①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②入学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护照);③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④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海口市居民承担非海口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⑤具有海口市户籍的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⑥临时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海口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应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根据统一的招生方案,学生和家长在网上登记申请后,各片区学校将对登记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由片区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家长递交纸质材料,通知方式包括电话、短信、张贴公告等。因此,海口市教育局相关人士特别提醒:报名学生家长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密切关注片区学校的公告,不符合在海口市入学的新生网上登记材料将被退回,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8月8日——15日,片区学校将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公示名单,确认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报海口市招生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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