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围绕“湾长制”试点展开研讨

06.07.2017  09:24

海口围绕“湾长制”试点展开研讨

  ■ 本报记者 叶媛媛 实习生 陈子仪

  “‘湾长制’的建立是全国性的一项工作,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今天上午,在海口市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中,一场关于如何推进“湾长制”全国试点工作方案的讨论激烈地进行。

  “和国内其他城市不同,我们治理海洋时需要更关注海洋的有序利用,比如海洋产业的规划、海洋空间体系的布局。

  “生态保护能否被推进,关键还在于领导干部的落实。我们方案建立时要特别注重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的明确……

  讨论中,各方代表各抒己见,畅谈感受。有代表就如何解决陆地污染源入海给予意见,还有代表就“河长制”与“湾长制”如何无缝衔接展开深入交流。大家从小处抓问题,从细处看问题,将方案中尚未明确或并未注重之处摆上桌面,一一探讨。

  “湾长制”是我国应对复杂海洋环境问题的一项创新制度,其核心是要建立党政一把手主抓的责任制度体系。主要通过加强入海污染物联防联控、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等落实“多规合一”,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5月27日,国家海洋局印发通知,将海口、青岛等5个城市列入全国“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的编制单位。海口通过大量的调研和讨论,一个月内初步确定了《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

  “海口的海水水质不错,但海洋保护工作同样也面临着不小的问题。”对于“湾长制”的建立,海口市市长倪强的感受是必须紧抓源头,“建立关键在于体制机制的创新,没有创新,就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文建议出台海口市湾长制管理条例,从地方立法方面给予湾长制保障。

  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张琦表示,目前海口已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正全力以赴做好国家“湾长制”试点城市工作,海口将抢抓机遇,努力通过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为全省积累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同时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的精神,探索海洋经济绿色发展道路。

  在推进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中,除了广泛开展调研和讨论,海口创新活动载体,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开展推动研讨视频、举行“古城论坛”等形式,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以大研讨推动思想大解放。下一步,海口还将以开展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为契机,抓好当前扶贫攻坚、水体治理、项目建设、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促发展,用发展的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本报海口7月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