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召开市政府常务会 通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方案

14.11.2014  10:22

  海口网11月14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媛)13日下午,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办法》、《海口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草案)》。

  省委省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坚持每年为群众办实事,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民生无小事的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辞多次强调要把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和深化改革的重点。倪强指出,这次会议通过的几个议题正是海口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举措。这些方案、办法以政府法规、政策形式,直面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入学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将进一步推动民生改善。

  《海口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切入点,取消公立医院现行药品加成,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管理。通过实施综合改革措施,引导医疗机构加强成本控制,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逐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为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资源管理,落实《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的决议》的要求,市政府配套出台《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办法》。《办法》的出台将加强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保证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和保护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两个《办法》规定,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的使用性质。

  《海口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草案)》的制定将为全民义务植树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是进一步落实省委“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的有力举措。《办法》的出台将确保我市义务植树活动有效开展,增强市民的绿化环保意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绿化宝岛工程将起到全面的推动作用。《办法》提出,我市18周岁以上(含)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当至少完成植树3至5棵,或者以参加义务植树公益宣传活动、“购买碳汇”等方式履行植树义务。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教育闲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副市长邓小刚、蒙国海、袁光平、朱永盛、鞠磊、李杰、任清华、巴特尔,海口警备区政委涂永革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林甫肄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