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海口发生刑事案件26起 与去年同比下降了58%

25.02.2015  12:19

      原标题:春节期间海口发生刑事案件2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58%

      民警街面巡逻(海口警方供图)

      交警指引车辆(海口警方供图)

      交警值勤(海口警方供图)

      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大年三十至初六(2月18日-24日),海口全市发生刑事案件2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8%,其中发“两抢”案件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68%;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起,查处治安案件56起,同比下降50%。

      春节期间,海口警方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每天保持三分之二警力在岗在位,各级领导均亲自带班和值班备勤,还组织了约1000人的应急处突力量和足够的应急物资、装备,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及时妥善应对。

      治安支队和各公安分局对歌舞场所、旅馆、出租屋、烧烤园等复杂行业场所组织开展清查行动,共清查出租屋812家、中小旅社96家、网吧67家、歌舞厅28家、游戏厅17家,盘查可疑人员1161人次,盘查可疑车辆253辆次,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22辆,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5名。

      针对节日期间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商贸活动活跃的特点,海口警方采取武装公开巡逻和便衣秘密跟踪打击相结合的措施,特别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的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

      据了解,全市共立刑事案件26起,其中“两抢”案件6起,破获刑事案件36起,2月21日晚,琼山区中山南路一男子被3名男子殴打,抢走身上的钱财后逃跑;琼山公安分局便衣大队经调查走访并迅速布控,在凤翔横街将3名抢劫嫌疑人抓获;查处治安案件56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抓获网上在逃人员3名;加强节日期间的禁赌、禁毒工作力度,共查处赌博案件28起,抓获涉赌人员72名。

      治安支队和各公安分局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的运输、销售、燃放管理工作,共检查经营危爆物品的单位28家,整改3家;增加警力到人员集中的重点景区和重点场所执勤,春节期间,万绿园、白沙门公园、火山口公园等景区推出一系列文化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节庆活动300余场次,各旅游景区和公共场所秩序井然,节庆活动安全有序。

      消防部门在2月17日、18日,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等场所连续开展“零点”消防夜查行动,共出动231个检查组674人次,检查503家单位,17个居民社区,排查火灾隐患697处,整改612处,罚款5万元;春节期间共发生火灾13起,同比下降15%。

      为了让广大市民和游客春节期间平平安安出行游玩、顺顺利利探亲访友,海口警方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文明。深入开展“三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查扣违章入市和无牌证摩托车353辆次、机动三轮车211辆次,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1.3万起。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和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八类”突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217起,查扣车辆1952辆次。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9起、醉酒驾驶18起,行政拘留15人。

      加强路面巡查和疏导,在全市设立了5个春运交通管理服务点,在秀英港、南港和东站、西站等设立交通服务站7个,在主要干道、旅游景点、轮渡码头及海文、东线、海屯、西线高速路、省道安排警力进行交通疏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特别是在年除夕和农历初五、初六交通高峰期,在进出岛的秀英港和南港,安排警力进行交通强制管理,确保了旅客和车辆进出港安全有序。

      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预防“车、枪、酒”等问题入手,严肃队伍纪律,改进服务群众的态度和质量,确保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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