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农宅“一户一宅”申报认定公告

19.11.2018  19:22

  海南日报海口11月18日讯 (记者计思佳)海南日报记者11月18日从海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海口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宅建筑“一户一宅”申报认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尚未认定户主在本月29日前到所属镇(街)服务窗口办理“一户一宅”申报认定。29日前不申报,空置无人房屋将按违建处置。

  《公告》要求,属于本村村民但尚未进行“一户一宅”认定的农宅建筑,请户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所属镇(街)服务窗口办理“一户一宅”申报认定。对空置无人且不申报的,将纳入无主违法建筑依法处置。

  同时,该《公告》未尽事宜,市民请与辖区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咨询: 海口市秀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68669428;龙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66569060;琼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65909338;美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65226568;桂林洋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65717628;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65580270。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