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再次放宽购房入户条件
01.09.2014 17:13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中新网海南频道9月1日电 台湾《联合报》、泰国《世界日报》采用中新社海南分社稿件,题目:海口再次放宽购房入户条件
中新社海口8月27日电 (记者 王子谦)记者27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放宽本省籍居民购房入户条件:最低购买60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即可最多申请2人入户。该《意见》自8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意见》放宽本省籍居民购房入户条件,按购房面积实施差别化入户。购买60(含)-90(不含)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可在所购商品房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申请登记户口人数(简称入户)总计不能超过2人,购买90(含)-120(不含)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入户不超过3人,购买120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入户不超过5人。
同时,《意见》实施房地产销售奖励政策,对岛外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和岛内房地产企业销售前十名给予奖励。实施减免部分购房税费政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及个人转让自用房分别给予减税。
这是海口市政府三个月内第二次调整“购房入户”政策。今年5月底,海口重启“购房入户”,明确本省户籍居民购单套房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5人。
据海口市官方数据,今年上半年该市房地产增加值同比下降3.3%,统计口径房屋销售同比下降20.9%,住房网签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2.5%;从开发情况看,商品房屋建设、供给有所放缓,规划报建面积下降3.6%,施工报建面积同比下降41.6%。
业内认为,海口市再次调整购房落户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现状相关,是否“奏效”有待观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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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201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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