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74人

22.01.2016  13:51

  海口网1月22日消息 (见习记者刘杰)21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思阳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作《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海口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74人,起诉2999人,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职能 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过去一年,海口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海口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骗税逃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捕43人,起诉30人;按照“重点项目上马,预防工作跟进”的工作思路,突出检察特色,充分发挥预防、监督、打击等职能作用,主动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针对城市治理期间暴力抗法高发态势,及时跟进,从严打击,批捕妨害公务犯罪17人,起诉28人,依法维护执法权威、保障执法人员权益,为海口“双创”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严惩职务犯罪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强化办案措施,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74件8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查处重特大案件68件,同比上升21%;处级以上干部要案30人,同比上升50%。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整合检察内部资源,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形成反贪、反渎、监所等部门协调配合、优势互补的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2015年,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31个涉农项目进行预防调查,跟踪监督项目运作情况,追回不当发放的补贴资金232万元。

   加强诉讼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案件审查力度,严防冤假错案。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依法不批捕255人、不起诉52人。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件,撤案5件;纠正漏捕15人,纠正漏诉6人;纠正违法侦查活动45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件34人,支持抗诉10件13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13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其中有2宗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