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儿子为骗取社保丧葬费抚恤金谎报八旬母亲死亡

13.06.2014  09:08

  海口网6月13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陈敬儒)海口第一起因骗取社保金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今天上午在美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黎某,对于自己伪造相关材料,谎报仍在世的八旬母亲死亡,向社保部门骗取4.3万余元丧葬费和抚恤金一事,供认不讳。

  儿子谎报母亲死亡骗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今年5月7日,家住美兰区海府街道办的女子李某来到省社保局反映,称其婆婆陈某跟她住在一起,今年80岁了,人还健在,丈夫黎某却找人开具相关证明,谎报婆婆已过世,骗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导致婆婆每月领取的1900多元的养老金被停发。5月8日,省社保局社管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黎某,说明了诈骗社保金的严重性。5月9日,在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劝导下,黎某向海口警方自首。目前,省社保局正在协调各部门,恢复发放老人的养老金。

  庭审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列举了黎某涉嫌犯诈骗罪的多份证据。黎某没有异议,表示认罪。

  公诉人认为,黎某伪造材料,骗取社保金数额达到4.3万余元,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应判处3—4年有期徒刑,鉴于案发后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且已全部退还骗取的资金,建议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辩护律师则认为,黎某骗取金额在5万元以下,且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及时退赃,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社会危害不大,当庭悔罪,具备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法庭免于刑罚。黎某也请求从轻处罚。

  母亲为儿求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被告人辩护律师还出示了被告人母亲陈某蓉按手印的一份“请求书”。“请求书”写到:“我儿一时无知,触犯国家法律,我年岁已高,为照顾好我和一家人的生活,希望法庭对他予以从轻处罚”等内容。对此,公诉人表示,虽然他们得知被告人母亲不会写字,但对这份请求书的真实性,他们没有异议,不过“请求书”本身和被告涉嫌犯罪的事实并无直接联系。鉴于被告骗取的不是普通资金,是国家有关部门的救济类资金,仍建议法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休庭后,黎某的妻子、母亲和姐姐三人,一起走出了法庭。黎某妻子介绍,她和婆婆一起居住在海口五指山路一带,自从去年7月以来,黎某基本上很少回家。婆婆血压不稳定,常年吃药,如果因丈夫骗领抚恤金、丧葬费,断了婆婆的养老金,老人的晚年生活将得不到保障。

  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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