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保安上班时被人砍伤 单位支付10万元赔偿金

27.03.2016  21:53

      原标题:海口一保安上班时被他人持刀砍伤,人社部门介入调解 用人单位支付10万元赔偿金

      去年7月7日晚,海口市长滨五路一公司保安王胜勇正在宿舍区门口值班,一名男子持刀砍伤了他的右手。事发后,王胜勇被送到医院救治,并做了手术。用人单位支付了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和出院后的康复费、生活费,但双方关于误工费等其他工伤待遇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谈妥。去年12月,王胜勇向海口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海口人社局医疗工伤处工作人员多次组织调解,今年3月22日,王胜勇终于如愿拿到了10万元赔偿金。记者罗安明

      保安阻拦陌生男子闯入宿舍区,遭对方砍伤

      今年41岁的王胜勇是中国建筑某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一名保安,入职后公司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去年7月3日上午,正在海口长滨五路公司宿舍区门口上班的王胜勇发现有一名陌生男子要骑电动车闯入,上前进行阻拦。“当时他说要进去找小卖铺,我说里面没有小卖铺不让他进,他就说我凶,要打我。”王胜勇以为这名男子只是一时说出气话,没想到过了十几分钟后,该男子竟然真带着一把刀回来砍他,王胜勇连忙跑开并报了警。7月7日晚,这名男子再次拿着砍刀来找王胜勇,趁他未来得及防备,砍伤其右手,当场血流不止。王胜勇大喊“救命”,同事闻声赶来时,砍人男子已乘坐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

      赔偿问题迟迟未谈妥,公司只愿意赔一两万元

      王胜勇被送到省人民医院后,医生检查发现,其右前臂“右桡骨下段骨折”。做完手术后,王胜勇住院8天后出院,公司一共支付了3万多元治疗费用。出院后,王胜勇感觉右手无法活动自如,拿不了东西,他担心落下终生残疾,遂向公司提出要求做康复治疗。公司断断续续给他做了几个月康复治疗,直到今年春节前夕。“除了治疗费和康复费用,去年8月到10月公司给了我3个多月的生活费一共2000多元,但对于误工费等其他工伤赔偿的事一直没有谈妥。”王胜勇告诉记者,懂法律的朋友说,他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九级伤残,可获得12万元左右的工伤赔偿,但一开始公司方面只愿意赔偿一两万元。王胜勇也考虑过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工伤赔偿,但担心打官司拖得太久,最后还是放弃了。

      部门介入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10万元赔偿金

      去年12月,王胜勇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作人员告诉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社保基金支付职工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收到王胜勇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海口人社局负责办案的刘仁平主任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来到中国建筑某某公司海南分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和取证,同时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宣传《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双方各让一步,妥善解决此事。今年3月22日,王胜勇领到了10万元赔偿金。